时间:2023-11-17 23:56
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经研究决定,温州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条件
(一)选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普通外科医生。
具体条件如下: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临床医学,职称正高级,执业范围外科,从事专业普通外科,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科室管理经验者、国家级或者省级重点专科主任、省级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结合需求岗位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选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选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发送个人简历至390477173@qq.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谈,据此作为应聘资格的取得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携带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医院所需材料原件参加面谈。面谈方式与面谈内容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是否择优开展下一环节考试、考核工作。
(四)考试、考核
医院根据岗位需求特点制定考试、考核方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核成绩及人岗相适情况,确定是否择优开展下一环节体检、考察工作。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医院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按与选聘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全过程监督选聘工作。
4.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市中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中医院组织科:56671572。
温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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